今年1月,一封关于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举报信引起该市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高度关注。顺着举报信的线索,市纪委通过调查取证,发现“涉案人员多达100余人”。市纪委暗访组成员模拟办事群众与中介接触,很快摸清了他们的“套路”。原来,中介将需要加快办理业务的人员头像发给事先串通好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再有针对性地加快办理。中介以此收取“代理费”,也称是给工作人员的“好处费”。自2016年9月成立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来,该单位有100多人涉案其中。(政府网站8月16日)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不到一年时间,竟然有100多人涉案其中,这不但令匪夷所思,而且还令人感到这个登记中心已然成了“好处费”的“集散中心”。给市民办事,本是应当应份,但这个登记中心,那么多工作人员居然将手中的办事权当成了给自己捞好处的便利工具,而100多人涉及其中的窝案,更说明在这个登记中心里真正用心为民办事的工作人员已乏善可陈。 市纪委书记现场卧底,摸清了他们的“套路”,这当然是一种治理路数上的突破举措,这使得那么涉案其中的工作人员无以遁形。但同时,这也像是一种治理工作中的“突击”行为,因为这个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可能一开始就齐刷刷地涉案其中,窝案的产生,不可能是天下掉下来的,再大的窝案也是在具体的环境土壤中生根发芽并风调雨顺的结果,而在形成窝案之前,会是一种怎样的环境? 一只苍蝇成不了气候,但一群苍蝇共同盘旋在这个登记中心,那一定是某种环境因素的使然。在一个公共服务单位中,能不能产生苍蝇,完全取决于制度环境,如果有好的制度环境,即使好人想变坏,那也不是容易的事,因为别人会看到他的所作所为,而这些终究都会反馈到制度治理层面,从而起到以制度给人刹车的作用。而如果没有好的制度环境,那么由于私利天然具有的诱惑性,那些工作人员当然就会选择你有我有大家有的“同舟共济”,而这就是窝案产生的环境根源。 这次,市纪委书记现场卧底,摸清了他们的“套路”,这当然是一种个案的胜利。但是,无论是大的还是小的腐败,本身都有着明显的规律性,梳理过往的各地案例可以发现,制度环境差的地方,其腐败的发生率一定就高,而完全没有制度约束的地方,就有发生窝案的极大可能,因为制度是最好的防腐剂,没有了制度环境,就会使公共服务单位沦为滋生苍蝇的天堂,而窝案的发生,当然就会成为一种制度真空下的常态现象。 市纪委书记现场卧底,摸清了他们的“套路”,这应当给予一定程度的点赞,毕竟这是一次接地气的突破。但是,之所以说给予“一定程度的点赞”,是因为在制度不健全的环境中,即使拍死了一拨苍蝇,也可能还会有另一拨苍蝇“前赴后继”,因为靠现场卧底,那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而只有制度环境的改变与提升,才能发挥出恒久效力。 纪委书记可以靠卧底查明一个案子,但仅靠卧底却解决不了防患于未然的问题,而对于违纪和腐败来说,任何个案的治理都是事后之为,而制度的存在却是为了前置式的防患于未然。治理一个案子,固然是一种胜利,但正如兵家所言,一场战斗的胜利只是局部的胜利,而从整体防范上来说,则任何局部的亮点,都难以改变整体战略上的空虚,一个是具体案例的行为,另一个则是整体战略上的大课题。因此,环境制度的完善与提升,才是实现防患于未然的终极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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