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204|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军事·历史] 《毛泽东“南方决策”》作者:[中]薛庆超【EXE+CHM】【原创】

[复制链接]

原创版主 - 原创版主管理员 - 管理勋章原创版主 - 原创版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0 19: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毛泽东“南方决策”》作者:[中]薛庆超
  内容简介:“文革”最后七年,也是毛泽东人生的最后七年,他两次在南方做出重要决策,两次改变了中国的命运和历史走向。
  1970年8月23日,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在庐山召开,史称第三次“庐山会议”,林彪突然提出“要讲点意见”,抛出“天才论”,坚持要毛泽东当国家主席。毛泽东随后发表《我的一点意见》,点名批评陈伯达,称“大有炸平庐山、停止地球转动之势”。
  随后的1971年,毛泽东南巡,接见各地党政军负责人,特别是武汉军区、广州军区、福州军区、南京军区、北京军区的司令员和政治委员等,发表一系列“南巡谈话”,做出粉碎林彪集团的“南方决策”。
  林彪集团在北京策划“571工程”阴谋败露,随后林彪一家仓皇出逃,于蒙古国温都尔汗折戟沉沙。
  本书运用历史亲历者的回忆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林彪集团的审判记录等原始材料,回答了国内外有关“九一三事件”的种种“传说”,恢复了历史本来面目。
  1974年7月至1975年春天,毛泽东先后在武汉、长沙、杭州休养、治病、工作270天。在此期间,毛泽东做出由邓小平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第一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兼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等“南方决策”,事实上用邓小平取代了王洪文的接班人地位。
  本书作者数十次沿着毛泽东这一期间的行动轨迹,进行实地调研,独家披露了毛泽东一生中最后一次离开北京270天的来龙去脉、所行所思和重大决策。
  作者简介:薛庆超,男,汉族,河南南阳人,1955年2月生。先后毕业于河南大学历史系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委托河南大学举办的中国现代史研究班。1977年恢复高考时,考入河南大学历史系。1981年毕业留校。先后任河南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助教(其间毕业于国家教委委托河南大学举办的中国现代史研究班)、讲师、中共党史教研室副主任,曾被评选为“教书育人先进教师”。1987年被确定为河南大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988年底调到省委党史研究室,先后任讲师、副研究员、副处长,曾被评为“河南省先进党史工作者”。在从事党史研究的同时,为省委和省委党史研究室起草了大量有关文件和文字材料。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先后担任中央党史研究室副研究员、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中央党史研究室领导秘书兼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科研管理部学术处处长。现任中央党史研究室宣传教育局副局长,中央宣传部图书阅评员,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理事,河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兼职教授。
  主要著作有:《历史转折关头的邓小平》、《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形成》、《革故与鼎新——粉碎“四人帮与拨乱反正”》、《中国改革的前奏》、《历史的选择》、《共和国关键时刻——1949年10月—1965年12月》、《历史的见证——“文革”的终结》、《艰难抉择——1976年至1978年中国命运大转折》、《毛泽东“南方决策”》等。与其他同志合著有:《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的邓小平》、《中国革命史》、《中国现代史简编》、《领导科学统览》、《解放战争图志》、《中国共产党简明历史》、《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史》、《党的建设30个历史瞬间》等。
  -------------------------------------------
  书名:毛泽东“南方决策”
  作者:[中]薛庆超
  出版社:华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年09月01日
  ISBN:9787507539943
  页数:558
  字数:361千字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定价:¥59.80
  校对:刘大海(2016年08月)
  ------------------------------------------
插件设计:zasq.net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俺下过您的E书了,谢谢啦 。。。查看更多↓

 成长值: 30170

绿金v3_01紫铜v2_01紫铜v3_01绿金v1_01紫金v1_01黑耀灵晶灰金v1_01灰铜v1_05绿银v3_01绿铜v3_04

沙发
发表于 2016-10-10 19:16 | 只看该作者
粉碎林彪集团的“南方决策”,原来真的没有听说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青铜会员 - 等级≥州判

板凳
发表于 2016-10-10 19:45 | 只看该作者
论政治手段,毛爷爷是新中国的NO: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玄铁会员 - 等级≥主簿

地板
发表于 2016-11-1 22:27 | 只看该作者
俺没有下过你的这本E书,就不谢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 Q群323389227 )

GMT+8, 2024-12-2 03:05 , Processed in 1.794605 second(s), 6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