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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 郑刚方称公司未受影响 和周美毅签了婚前财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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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14 0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深陷“暴力抢子”风波的紫辉创投创始人郑刚再发声明,声明表示两人有签《婚前财产协议》……


郑刚方声明

郑刚方声明

周美毅

  4月12日傍晚,近日深陷“暴力抢子”风波的紫辉创投创始人郑刚再发声明,声明表示双方已分别于2018年10月及同年12月相继两次将此家庭事务提请法律途径解决;两人有签《婚前财产协议》,表示公司运作未受到该事件影响;声明还表示此次事件系“有组织、有预谋、有策划的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已认真搜集了相关证据。
  以下为声明全文:
  律 师 声 明
  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受上海紫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辉创投)委托,就近日网络平台发布的紫辉创投创始人郑刚先生与周毅(艺名:周美毅)女士的婚姻家庭情况相关报道,郑重声明如下:
  1、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郑刚先生与周毅女士有关婚姻家庭的事务属于夫妻双方个人隐私。我们观察了网上特别是微博上的言论,都仅反映了两人家庭事务的零碎片段,无法还原其家庭事务的全貌。双方已分别于2018年10月及同年12月相继两次将此家庭事务提请法律途径解决,我们相信在严格的法律规定、司法程序、合法证据的审慎审理及证明下,两人婚姻家庭的真实情况将被依法查明,孰是孰非到时终将得到法律的验证及处理;
  2、紫辉创投作为独立法人,业务体系独立于任何一个股东及合伙人,紫辉创投及基金的的运作均未受到本次微博事件的影响。郑刚先生与周毅女士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亦为紫辉创投及旗下基金的独立性提供了额外的法律保障,经得起任何考验;
  3、我们尊重网络言论自由,但我们态度鲜明的反对任何基于片面信息所做出的妄断、臆测、辱骂及诋毁。我们观察到此次微博事件不是一起偶然的事件,而是有组织、有预谋、有策划的信息网络侵权行为,通过发布片段性的私人信息煽动及利用网友的情绪,左右网络舆论导向,同时不排除有别有用心之人妄图乘机炒作借此扬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应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
  为此,我们已认真搜集了相关证据,并保留随时追究相关机构及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
  吴钟俊  律师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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